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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与风险防范”研修班培训通知

2023-03-17 07:50:00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内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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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国 家 会 计 学 院

上国会培〔2023〕42号




关于举办“税务稽查与风险防范”研修班
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二十大 报告指出,“优化税制结构,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体系,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这一要求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的“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一脉相承。税制结构的优化和直接税比重的提升有赖于税收征管水平的提升。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提出到 2025 年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推动税收征管从“合作”到“合并”再到“合成”的重大突破。这对于企业税务合规无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金税四期工程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发,将于近期上线应用,这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实现税收征管数字化、智能化、现代化的核心举措。升级后的金税系统同时也是实现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关键措施,由此推动税务机关的稽查管理手段不断升级完善。为此,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继续开设“税务稽查与风险防范”专题课程,以帮助企业正确应对税务稽查、防范税收风险。


附件:

一、课程简介

二、报名回执表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企业管理培训部

2023年 1


培训报名联系人:汪老师  ,  添加微信ID:cn17888     或扫描微信二维码添加


附件一:课程简介


一、培训安排

期数

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

培训地点

第一期

4 20 -22

4 19

长沙

第二期

7 13 -15

7 12

成都

第三期

9 18 -20

9 17

成都

二、培训对象

企业高管以及相关财税负责人与业务骨干。

三、课程内容

(一)“二十大”后税制改革热点与趋势

1.“二十大”税制改革背景、逻辑与现实

2.增值税、消费税立法与改革

3.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改革

4.社会保险缴费改革

5.房地产税立法

6.海南自贸港特殊税制

7.税收征管改革趋势

(二)金税四期最新动态和未来趋势

1.金税四期的最新趋势

2.金税四期建设重点

3.金税四期对税务稽查的潜在影响

(三)税务稽查与稽查风险

税务稽查、稽查选案、稽查流程

(四)税务稽查应对—企业税务筹划与风险管理

1.稽查应对的基本逻辑——降低风险合理税负

2.稽查应对的基本手段——税收法规的合法应用

3.稽查应对的具体措施——涉税票据管理

(五)从税收案例看税务风险管理及税务稽查

1.如何有效应对企业设两套账、隐瞒收入(不申报销售额)产生的相关风险?

2.如何应对企业被认定“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产生的相关问题?

3.价外费用产生的相关涉税风险与应对

4.视同销售业务的涉税风险与应对

5.企业之间及企业与自然人的资金占用(资金拆借)引发的税务问题

6.企业财产损失的涉税处理应关注的主要问题

7.企业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不一致产生的税务风险

8.对企业经营业务不了解引发的税务问题

9.违反商业常规的业务操作产生的税务问题

10.支付公司业务员提成产生的税务问题与解决方案

11.不区分增值税的销售额、企业会计准则的收入、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产生的税务问题及风险

12.关联方交易产生的税务问题与处理策略

(六)部分重点业务或报表项目的涉税风险管控

1.存货进销存的有效税务管理及购入存货不能取得发票的处理

2.各类往来账是有效税务管理及风险管控

3.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各类自然人之间的资金拆借或往来的涉税管理

4.固定资产购入、改扩建、修理、处置应关注的涉税问题

5.各类财产损失产生的税务风险与应对

6.销售额、收入确认应关注的税务风险

7.成本、费用、支出、损失的确认尤其是涉及跨期成本费用确认相关的涉税风险与处理

8.财产转让(尤其是股权转让)产生的涉税问题及应对

9.所有者权益变动产生的涉税风险

10.关联方交易产生的涉税风险及应对策略

四、拟邀师资

葛老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应用经济系主任,曾挂职于财政部条法司。

徐老师:全国首批税务领军人才稽查专业学员。曾任职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四处、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处、德勤。《全国税务稽查规范》总编纂、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功能完善项目负责人、 2016 年至 2017 年全国税务稽查选案具体负责人。

五、收费标准

1.培训费: 6000 元。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标准以开课通知为准)。

3.费用支付方式:培训费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收取,支付宝 / 微信扫码、汇款。食宿费由酒店收取,现场支付。

4.关于发票:培训费发票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提供;食宿发票由酒店提供。

六、结业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并注明学时。但是否可以作为继续教育学时,烦请学员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七、报名方式

请参加人员填写《报名表》(联系老师获取)回传至报名对接老师,我们将在开课前一周发送《开课通知》。

培训报名联系人:汪老师  ,  添加微信ID:cn17888     或扫描微信二维码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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